为做好2018届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为教育部、省学位办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做好准备,现将我校2018届硕士研究生答辩程序通知如下:
一、答辩研究生的学位申请
1、研究生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导师同意后由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签署审查意见。
4、审查合格后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5、由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统一将预答辩申请书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
6、研究生学院审查同意后启动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以上工作请于2018年3月27日前完成。
二、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程序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及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
2、研究生必须在培养单位进行预答辩,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在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领取)。
3、研究生预答辩结束后,由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统一将预答辩情况表报研究生学院。
4、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将定稿论文送交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进行论文规范审查。
5、通过规范审查的学位论文,由各培养单位在2018年4月10日前收齐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名称",例如"2010010118-张明-强化好氧颗粒污泥除磷性能的研究.doc"),并检查无误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同时提交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印章的《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登记表》。研究生学院检测完毕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统一反馈给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及时向导师和研究生反馈检测结果。
6、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本人按照盲审学位论文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印刷和装订。
7、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需复检的学位论文,待论文修改完成后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再检测申请表》,于2018年4月13日前提交修改后论文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由导师签署意见后可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8、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按照盲审论文要求再次对要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进行规范审查,然后将盲审论文一式二份于2018年4月18日前(暂定,具体时间按省学位办要求另行通知)送研究生学院。
9、盲审论文的《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两份返回且均同意答辩者,按《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的修改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盲审意见修改记录单》。
10、修改的学位论文经学科审查合格后,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11、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请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申请学位全部材料(见《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的规定》)提交研究生学院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12、各培养单位综合办公室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将答辩结论上报研究生学院,同时推荐“黑龙江科技大学2018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候选人。
三、具体要求
2018年,教育部、省学位办将继续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工作,对学位论文抽查评估安排在学位论文答辩前或答辩后进行,请各培养单位按照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查评估认真准备,严格把关,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21日